本会设常设机构:
秘书处、国际部、行业部、信息部、专家委员会
分支机构:
岩矿棉专业委员会、玻璃棉专业委员会、硅酸铝纤维专业委员会、轻型复合板专业委员会、硬质绝热材料联合专业委员会(硅酸铝、泡沫玻璃、膨胀蛭石、
膨胀珍珠岩、软木)、硅酸盐复合绝热材料专业委员会(泡沫石棉、硅酸盐复合涂料)、泡沫塑料专业委员会
各工作部设主任一人,副主任若干人,由秘书长提名,常务理事会通过。
各专业委员会设三至七名委员组成,由专业委员会大会选举产生,设主任一人,副主任若干人,由专业委员会推举,经常务理事会确认后聘任。专业委员会设秘书长,由主任选聘,专业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由主任主持。专业委员会的职权:
一、贯彻执行委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,向本专业委员大会和理事会报告工作;
二、召开专业委员大会,选举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和专业委员会委员;
三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,组织本专业委员的各种经验交流,新技术、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等活动;
四、开展调查研究,收集整理基础资料,研究制订本专业的发展计划,以及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;
五、协商制订行规行约;
六、向会员开展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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